政策申报丨2019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已开启,经费支持高达150万元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科协等七部委《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以及《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2019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已经开启,园区内企业若有意进行相关申报,可留意以下信息。

一、申报时间:7月 22 日 – 9月 30 

二、申报适用范围 

1、申报单位条件

1基础要求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除外)。

2研发能力

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3配套支持

能够满足院士及其团队进站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人员配备、科研场所、后勤服务等。

4诚信要求

近三年承担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弄虚作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优先支持单位

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IAB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NEM产业相关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企业,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以及入选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人才所在企业。

2、合作院士要求

1领域要求

研究领域契合国家、广东省或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以及有助于实施重大民生产业,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2签订协议要求

申报单位与合作院士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3受聘单位数量限制

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三、政府经费支持 

经费支持采取后补助方式,每个工作站建设周期为3年,支持经费总额可至150万元,分两期拨付:

建站第二年

对认定建站单位进行第一阶段的评估;向评估合格的建站单位拨付支持经费总额的50%(75万元

建站第三年

对认定建站单位进行第二阶段的评估;向运行良好且评估合格的建站单位拨付剩余支持经费(75万元)。

四、项目申报材料 

1、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2、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请报告

建站意义、建站目的、建站可行性、建站基础和条件、建站计划、预期成效、经费投入和使用、建站单位财务状况等。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相关资质、荣誉证书复印件、院士及其团队的详细介绍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019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正在进行,若有意进行项目申报,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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