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前沿 | 专利收费减缴条件放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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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前沿

近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即将生效。 其中,包含对专利收费减缴条件进行放宽的内容,是对中小企业的重大利好。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5号 
通知自201971日起执行
现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税〔2016〕78号】第三条 

2019年7月1日起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税〔201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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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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